因應近期國人旅遊回國違規攜帶動植物檢疫物案件增加,避免國人不諳相關規定而受罰,以阻絕動植物產品違法輸入,維護我國農業生產安全。 |
說明: |
一、 |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6月12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075232號函辦理。 |
二、 | 隨後疫時代國際旅遊與跨境移動人潮回歸,且端午連假將屆,預期旅客違規輸入案件將再增加。 |
三、 | 依據農委會防檢局統計,今年以來國人違規攜帶動物檢疫物案件以自中國大陸、越南、日本、香港和韓國返國者較多,常見違規輸入動物產品有火腿腸、香腸、臘腸、鳳爪、鴨脖、醬板鴨、鴨腸、牛肉乾和半熟蛋等;另隨端午節將近,旅客違規攜帶肉粽入境亦增。 |
四、 | 入境時勿攜帶動植物檢疫物,並請轉知國外親友不要郵遞寄送豬肉產品等動物檢疫物到臺灣,以免受罰。相關罰則及參考資訊如下: |
(一) | 倘自近三年發生非洲豬瘟之國家(地區)違規攜帶豬肉產品入境遭查獲,第1次裁罰新臺幣20萬元罰鍰,第2次違規者即裁罰新臺幣100萬元罰鍰。 |
(二) | 有關非洲豬瘟宣導文宣,可至農委會防檢局非洲豬瘟資訊專區(https://asf.baphiq.gov.tw/ws.php?id=17894)下載使用;「常見入境旅客攜帶動植物或其產品檢疫規定參考表」可至(https://www.baphiq.gov.tw/ws.php?id=10719)下載使用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