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參賽學生、指導或承辦老師,致贈紀念品1份,數量有限依收件順序送完為止。優勝學生頒發獎金及花蓮縣政府獎狀,獲得佳作以上作品之在校指導老師頒發花蓮縣政府獎狀乙幀,務必轉知美術或相關指導老師。
二、「e稅塗鴉趣」繪畫比賽辦法https://www.zlips.hlc.edu.tw/uploads/tadnews/file/%E3%80%8Ce%20%E7%A8%85%E5%A1%97%E9%B4%89%E8%B6%A3%E3%80%8D%E7%B9%AA%E7%95%AB%E6%AF%94%E8%B3%BD%E8%BE%A6%E6%B3%95.pdf
佚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