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
一、 因應中國大陸非洲豬瘟疫情日益嚴峻,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107年12月18日成立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。教育部列於前述應變
中心之「邊境管制暨宣導組」,督導各級學校宣導非洲豬瘟防疫事項。
二、 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5之1條規定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7年12月18日公告的裁罰基準(如附件),入境旅客自疫情國家違規攜
帶豬肉產品入境遭查獲,第1次違規將裁罰20萬元,第2次開罰100萬元;外來人士遭罰20萬元未能繳清罰款者移送內政部移民署
當場拒絕其入境。
三、 另中央災害應變中心非洲豬瘟資訊專區於108年5月30日發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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