農曆年節、清明節掃墓及春秋兩乾燥季節森林火災高風險時期,為避免本縣轄管之山坡地農地及林地發生火災,請大家遵守森林區域不得引火,使用汽化爐、高山爐具等應注意火源,避免使用不慎造成森林火災。
一、依據農業部115年2月4日農授林業字第1152420100號函及森林火災災害防救業務計畫辦理。
二、若於山坡地農地及林地周邊道路進行樹木修剪及除草等相關作業時,請勿隨意堆置及燃燒雜草、枯枝等廢棄物,以免造成火勢延燒。
三、就國人掃墓之習慣可提前宣導,加強森林火災防災宣導及相關燃料管理措施,若本縣消防單位有進行宣導相關場次惠請通知各相關單位周知。
四、請本縣警察局協助轉知巡守隊如執行社區巡檢作業時,行經山林地區可加強留意是否有火星、冒煙、違規用火情形,如有發現疑似火災徵象請即時通報森林火災專線(0800-000930)或119。
五、當代民眾環保與健康意識提升,清明祭祖期間如有「紙錢集中焚燒」或「以米代金」、「大面額紙錢」等方案,請本府民政處及本縣環保局強力宣導,達減燒減紙減碳排且避免山區零星焚燒。
六、另本縣各國中小學,可進行宣導或辦理「森林防火闖關活動」提升學童防火知識、擴散至家庭。
七、為加強民眾宣導,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所製作之「炎火之鏡」短片及設計防火海報(不生火好森活)放置於網路雲端空間(https://reurl.cc/jm0YEZ),
另前揭防火海報圖檔使用,請註明「林業保育署授權使用」字樣,並勿超過授權範圍之利用,亦不得私自有償或無償轉賣、借予、複製、出租、網路傳輸予第三者,並請遵守著作權法及智慧財產權相關規定,授權使用時間至 115 年 12 月 31 日止。
八、另農業部林業保育署已建立「林火風險評估系統」(https://ffwi.forest.gov.tw/),
可查知未來七日之林火風險狀況,各機關可預為防範森林火災措施及加強高風險區域巡護工作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