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110年9月16日臺教綜(五)字第1100127568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疫情,降低學生感染風險,衛生福利部及教育部共同規劃年滿12歲至未滿18歲之青少年BNT疫苗接種事宜,教育部並以本(110)年9月3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114129號函、本年9月6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114960號函、本年9月8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116259號函及本年9月10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117223號函(諒達)送校園接種作業程序相關資料、防疫照顧假與疫苗假資訊、接種疫苗注意事項。
三、為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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