壹、報名資格:
一、原住民族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:參加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之原住
民族語言能力認證,取得能力證明及族語支援教 學人員研習取得研習
證書者。
二、閩南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:參加教育部辦理之閩南語能力認證,取得中
高級以上之能力證明,並具有花蓮縣政府所舉辦之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
證之合格證書者。
貳、報名時間:
一、報名時間:
(一)107年7月2日(星期一)上午9時至11時【A報名】。
(二)107年7月4日(星期三)上午9時至11時【AB報名】。
(三)107年7月6日(星期五)上午9時至11時【ABC報名】。
(四)107年7月10日(星期二)上午9時至11時【ABC報名】。
請詳閱簡章
教學支援工作人員 -太魯閣族語:1名
教學支援工作人員 -布農族語:1名
教學支援工作人員-初鹿卑南族語:1名
教學支援工作人員-閩南語:1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