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案經本校106學年度第3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通過,錄取名單如下: 普通班一般代理教師正取1名:陳弘瑜,備取1名:曾靖惠。
二、錄取人員請於107年1月18日(星期四)下午14-16時前攜帶所有學經歷之相關證件正本逕向本 校人事吳先生辦理報到,逾期未完成報到程序者喪失受聘資格。
三、本案已錄取足額,爰取消第4次招考。
佚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