花蓮縣消防局
108年珍惜救護資源宣導競圖比賽
- 目的:為推廣救護車正確使用觀念,減少緊急救護資源之浪費,特邀請圖像創作者發揮創意,製作具吸引人及淺顯易懂之作品來推廣宣傳,辦理本競圖比賽活動。
- 辦理單位:花蓮縣消防局(以下簡稱本局)
- 實施期程
- 國小組:限國小學生參加。
- 國中組:限國中學生參加。
- 社會組:非屬上述組別之對象均可參加。
- 參賽作品形式及規格:作品規格以B3圖畫紙(35.3cm×50cm)平面創作為限。創作媒材、方式不限(可使用電腦創作)。
- 表現主題:以「珍惜救護資源」為主題進行創作,例如:不隨意使用救護車等。
- 報名方式
- 作品一律以郵寄方式送達,並應於收件截止日以前寄達本局。若為電腦創作需自行列印作品寄送。
- 作品黏貼參賽作品標籤掛號郵寄至花蓮縣花蓮市中央路三段842號3樓【107年珍惜救護資源宣導海報設計活動】花蓮縣消防局緊急救護科收。
- 評選方式:由本局邀集相關領域專家組成評選委員會依據主題契合度、創意、展現技巧進行評分。
- 獎項:各組分別取以下名次:
1.特優1名:獎狀1只、獎座1座、紀念品1份。
2.優等2名:獎狀1只、獎座1座、紀念品1份。
3.佳作3名:獎狀1只、紀念品1份。
- 每人限以1件作品參加比賽,重複送件者不予評審。
- 國小、國中組未經學校簽章證明學生身份者,不予評審。
- 形式、規格不符者,不予評審。
- 參加比賽作品一律不退件,版權屬本局所有,申請表件應由參賽人同意無償授權本局非營利使用,未成年者亦需經法定代理人簽署同意。
- 凡報名參加比賽即視為無條件同意授權本局將作品展覽、攝影、出版及代表參賽、製作教材、相關宣傳品及提供網路瀏覽、下載使用。
- 參賽作品需為個人之創作,如屬臨摩、抄襲或經查係他人加筆之作品,或曾經參加其他任何展覽之得獎作品,不得參賽,違者取消入選資格。
- 參賽作品如有不符本計畫各項規定之情事者,經查證屬實,雖得獎亦得取消資格,並追回獎狀、獎座及紀念品。
- 參賽作品標籤由參加者依本計畫所附作品標籤格式印製,並以正楷詳實填寫各欄,1式2份黏貼於作品背面右下角,1聯實貼另1聯浮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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